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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园筑巢引凤,扶持政策出台!
发表日期:2019-06-28

为加快建设中国(绵阳)科技城军民融合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着力集聚优质、专业的军民融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推动我市军民融合人才共建共享平台建设


绵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创新出台“产业园扶持政策”筑巢引凤

提高产业链、专业化、社会化招商成功率

加快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地转化


为推动绵阳人才产业发展贡献力量

WeChat 圖片_20190708151619.jpg  近日,绵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中国(绵阳)科技城军民融合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扶持政策(试行)》的通知,对企业注册、场地租金、财政奖励、引荐奖励、人才配备奖励、创新奖励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含金量高、支持力度大、竞争力强的政策措施,对推动我市军民融合人才共建共享平台建设,加快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集群集约发展,促进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优惠政策


01、补贴类


1、注册补贴: 鼓励企业良性发展,重大人力资源项目落户,最高可获100万元补贴

2、租金补贴:办公场地50㎡以下(含)免两年租金;面积50㎡以上最高享受五年免租补贴

3、活动补贴:入驻企业通过产业园开展人才招聘活动,最高50%给予补贴.


02、奖励类

1、财政奖励:被市级及以上政府职能部门认定为“军民融合特色服务机构”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被评为国家、省、市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最高给予5万元的奖励


对向产业园开放军民融合业务的军工企业和科研院所,按年度实际提供服务金额的1%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企业在境内外主要证券市场主板上市、中小板上市、新三板挂牌、新四板挂牌,分别给予一次性300万元、200万、50万、8000元的奖励;


在产业园成立独立法人资格并独立核算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派遣类、服务外包类、薪酬服务、猎头、管理咨询等其他行业,最高按年贡献区级可用财力的100%奖励。


2、引荐奖励:对成功引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企业,按该机构年度内贡献的区级可用财力的最高100万元奖励


对在产业园开展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最高按其个人贡献区级可用财力的100%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


3、人才配套奖励:“两院”院士和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为主体辖区贡献实绩,给予一次性最高80万元安家补助以及2万元/年的人才津贴和1万元/年的医疗健康服务津贴;


国家重点学(专)科、重点实验室、国内外某一学科技术领域的带头人、领军人才,为主体辖区贡献实绩,给予一次性最高40万元安家补贴以及1万元/年的人才津贴和5000元/年的医疗健康服务津贴;


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博士生导师,省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的带头人、领军人才,为主体辖区贡献实绩,给予一次性最高10万元安家补贴以及5000元/年的人才津贴;


对主体辖区有突出贡献的人才经认定后给予一次性最高5万元奖励


对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为配偶推荐就业,为子女就近安排公立学校,并享受住房补贴。


4、创新奖励:鼓励人才服务行业开展科技创新、产品创新,对获得市级及以上以党委、政府名义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入园企业承办国家级、省级学术研讨和业务交流活动的,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对参与国家、四川省行业标准制定,且该标准已经出台并执行的机构,按其贡献实绩,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03、服务保障类

1、在同等条件下,人力资源类公共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项目需求等,政府优先采购入园企业的服务


2、在人才公寓申请、职称申报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办理等方面为行业人才开设专门服务绿色通道,提供便捷的服务。


3、提供高效的工商、税务、劳动关系、公安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为入园企业提供专员跟踪、项目注册落户、运营发展等“一揽子”服务。


4、对入驻产业园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开放科创区一站式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两年,通过调用平台已有相关功能模块为机构提供招聘、猎头等线上服务.


04、附则

一、指导和推荐产业园内的人才团队申报国、省、市相应人才政策,对纳入相应人才工程(计划)资助和服务范畴的,可同时享受产业园政策。

二、本政策与实施主体其他相关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奖励(补贴),实行“一事一议”的项目或企业按协议内容执行,不重复享受协议支持奖励事项。

三、 本政策“一事一议”事项由科创区投促局负责。

四、 本政策试行期为一年,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科创区管委会。